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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德州市印发了《德州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德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8月21日,德州市召开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解读新闻发布会。德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刘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贾长群,市审批服务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霍宪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柴文刚,市“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洪生出席发布会,介绍文件的总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德州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切实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德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信用提升行动,强化信用培育,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指数,积极在德州市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诚信氛围,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企业健康良好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精准指导,助力经营主体年报提质增效。连续两年出台了《关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激发经营市场主体活力的十条措施》,利用媒体、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方式,广泛宣传年报、信用修复等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信用公示义务,做出信用承诺等方式,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创新方式方法,设立年报“绿色通道”,注重分类施策,建立分类分时年报清单,精准高效服务,加强沟通协调,持续推进“多报合一”,实现年报公示工作质与量的双提升。全市共指导企业修改年报数据 2万余户,企业的年报公示率为97.53%,实现了连续五年稳步增长。
二是主动提醒,优化服务方式,提供有温度的信用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开通信用修复“直通车”,以“应修复、尽修复”为原则,打造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模式。力争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并以“企业不跑腿、数据多跑路”为目标,实施线上线下信用双修复。并定期筛查研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主体名单及即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的名单,进行信用修复提醒,同时为企业做好答疑解惑,尽可能实现修复提示的全覆盖,今年共帮助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768条,个体工商户恢复异常名录状态9832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19条,行政处罚提前信用修复237条。使失信的经营主体重塑信用,以健康的姿态重回市场竞争。
三是部门协同,凝聚监管合力,探索部门联合常态化监管新路径。在7个重点民生领域实施“综合监管一件事”集成式改革创新,成功打造了“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的新监管模式。今年德州市药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餐饮)、建筑工程质量3个领域获批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第一批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德州市实际,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尽联”的原则,制定了《德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德州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涉及32个部门,117个领域,155个抽查事项,并全部实施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进行抽查,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合理分配监管资源,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精准性。目前已完成部门联合抽查1224家,内部双随机检查1364家,最大限度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了对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