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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引育创新 突出生态优化 青岛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前沿资讯

鲁网   2023-07-04 17:19:26

7月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乡村振兴在行动”第四场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有关情况。


【资料图】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科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团市委等专班成员单位,坚持政策引领,突出引育创新,强化本土人才培育,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支持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为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了青岛智慧和力量。

积极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升级乡村人才振兴政策体系

坚持规划先行。制定了《青岛市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乡村人才振兴的目标、重点和路径,全面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十大工程。

坚持政策引领。聚焦乡村人才“引育留用”各环节,先后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条、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15条等综合性政策文件。

坚持分类推动。针对不同群体发展需要,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分别出台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激励办法、改革完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制度的意见、实施艰苦偏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意见等措施。

大力开展人才培育,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乡村人才队伍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连续9年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列入市办实事,推行“学历+技能+创业”全方位培育模式,构建“高校+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多方参与的立体式、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建成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3处、市级培训示范基地26处,认定田间学校160处,累计培育职业农民17万余人、高素质农民1.94万人。

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计划。积极落实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创新开设乡村技能夜校,积极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次。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累计培训乡村专业技术人员4.2万人,举办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12个,培训乡村振兴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410人次。

实施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计划。制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达到4万余人,9人获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出台《关于促进青年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持续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累计培育乡村好青年1.3万余名。创建巾帼农业示范基地等230余个,培树各类乡村振兴女带头人450名。组织开展“齐鲁乡村之星”推荐选拔工作,176人获评“齐鲁乡村之星”荣誉称号。

持续推进事业聚才,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

积极支持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对首次创办、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实体,按照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者个人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可申请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2018年以来,政策性扶持返乡入乡创业2万余人。

积极支持人才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以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区为牵引,累计建成农业院士专家工作站1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22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1家,集聚重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研发人员达4700余人。

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定向培养。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累计遴选46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一线工作。持续扩大乡村公费农科生、师范生、医科生等定向培养招生规模,累计完成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和农科生定向培养计划1433人。持续开展基层人才挂职研修,建立“一对一”导师制度,累计从基层农、教、文、卫系统选派60名业务骨干安排至省市专业对口单位挂职研修,为乡村基层培养了一批中青年骨干人才。

强化柔性用才,不断壮大乡村振兴人才动能

不断扩大专家服务。积极实施“专家服务基层—导航青岛”行动,累计推动2100余名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带动就业1.6万余人次,实现增收9亿余元,成功帮助9000多户贫困户脱贫。

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共组织选派科技特派员1088名,组建黑猪养殖、崂山茶、蓝莓和花生种殖等12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组成30多支区域乡村振兴推广团队,共解决技术难题2000余个,落地项目30多个,转化科研成果200余项,培训农民和农业科技人员5万余人次,示范推广农作物种植面积2万亩。

推进实施法律服务。在全省率先探索镇街、社区和服务单位“三方签约”模式,为2065个村(社区)选聘法律顾问1341名。

创新开展撮合服务。推动建立人才供需匹配机制,在莱西市开展省级“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试点,面向全国征集“乡村振兴合伙人”434人。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合伙人发展机制,推动建立乡村振兴合伙人激励机制和荣誉制度。

致力于制度安排,不断优化乡村人才发展生态

让乡村人才在发展上有奔头。建立职业农民发展通道,设立“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全市累计947人获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创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和“职称直评”职称制度,4566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获评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建立县以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打破基层人才发展的“天花板”,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全市共晋升职员779人。

让乡村人才在奖励上有盼头。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定期开展青岛拔尖人才、乡村振兴英才、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最美基层农技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寻访评选活动,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对获评人员给予奖励,极大激发了乡村人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让乡村人才在待遇上有甜头。支持推动“田秀才”“土专家”入编人才序列,在申报涉农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奖励评定中予以倾斜。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高于本区(市)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实施艰苦偏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为在偏远学校执教的乡村教师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