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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林丽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健全多元调解组织网络,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机制、新路径、新解法,形成了具有鼓楼特色的“1235”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1”个中心带动,鼓楼区发挥龙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挂牌成立鼓楼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区信访联席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等部门集中入驻,主要负责调解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纠纷、跨区域民间纠纷、区法院移交的民商事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强化“2”点支撑,鼓楼区发挥行政机关和专业性调解组织这两个支点作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全区15个区直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专(兼)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扎根基层的优势,辖区律师、省市人大代表等资源集聚的优势,确保调解工作按照法治、规范的轨道运行。
建强“3”支队伍,鼓楼区发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工作者、省级金牌调解员刘子钰的“头雁效应”选聘或邀请知名律师、退休法官、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建成一支精干高效的专职调解队伍。同时,鼓楼区在福建省率先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在福州市率先派公证员参与调解工作,建成一支经验丰富的律师、公证队伍;选用群众口碑好、德高望重的社会人士、退休党员干部等在街镇和社区设立调委会,建成一支百姓身边的基层调解队伍。
突出“5”种对接,鼓楼区健全“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对接区法院的人民调解室,根据案情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委派专职调解员与区检察院对接,定期召开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健全“公调对接”机制,鼓励人民调解员提前介入,与民警相互协作、共同调解;健全“访调对接”机制,在调处中心设立对群众服务的专门窗口,并对接信访部门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健全“定向专班对接”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组,并动员离退休党员干部和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人员参加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