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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如何配套体育设施,潍坊出台“硬杠杠”

鲁网   2023-08-18 15:32:06


(资料图片)

近日,潍坊市体育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潍坊市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对新建居住区(包括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旧村改造项目等)公共体育配套设施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明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室内外综合健身场地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等公共体育设施。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能省地的原则,配置标准要有前瞻性、超前性,并与开发项目同步供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在建设标准上,五分钟生活圈、居住街坊的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室外健身场地应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集中建设,也可以与文体广场、绿地等公共活动空间共同建设,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须知、注意事项等告示牌;所采购的器材应符合。室内健身场所选址应便于人员进出和疏散,适合开展运动健身活动且满足消防、通行和环境等安全要求。室内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宜配置智慧健身房、乒乓球室、羽毛球房、有氧操房、棋牌室、国民体质监测室等功能区。

办法要求,分期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应当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完成80%前建设完成;独立占地建设的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应当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完成50%前建设完成。新建居住区建设完成后,属地体育部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