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08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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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16 号院 2 号楼 16 层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6,363,63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3.244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
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6,363,63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单震宇、王亭亭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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