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生活 > 详情
快钱“卖身”?字节跳动初步接洽 互联网巨头为何热衷支付牌照? 报资讯

国际金融报   2023-06-02 04:55:19

“卖身”传闻再起!近日有消息称,万达集团计划以约10亿元人民币(1.41亿美元)出售旗下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下称“快钱支付”),潜在买家包括字节跳动。抖音集团相关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目前只是初步接洽”。


(资料图)

记者注意到,互联网企业热衷支付牌照。美团、拼多多、快手、华为、哔哩哔哩等互联网企业近两年陆续通过收购获得支付牌照。行业专家对记者分析指出,支付已发展成为金融服务和商业数字化的基础设施,拥有支付牌照可以帮助互联网平台在提升合规经营水平的同时降低支付通道成本,并依托商业链条、场景拓展相关增值服务,完善自身平台的生态体系。

快钱“卖身”传闻再起

5月31日,有外媒报道称,大连万达集团正试图出售旗下支付牌照:快钱支付,估值约10亿元人民币(1.41亿美元),以缓解流动性压力,潜在买家包括字节跳动等。有买家称,从谈判情况来看,仍存在议价空间。

对此,抖音集团相关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该消息不实,目前只是初步接洽。”截至发稿,大连万达集团未对此消息作出回应。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支付是数据流和资金流的双载体,同时也已经成为商业的入口。对于字节来说,支付牌照的价值显而易见。不过,在线下条码支付市场已经逐渐固化,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线下互联互通进展缓慢的前提下,是否还能借收购全国性银行卡收单牌照再去争夺移动支付市场,需要打一个问号。”

王蓬博指出,抖音(字节跳动)此前传闻收购了一张支付牌照,如果继续收购快钱,可能无法遵守《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同一法人不能同时持有两家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这一条款。

据悉,快钱支付于2004年成立,2011年获得支付牌照,起初拥有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费卡受理、银行卡收单等六项业务,后缩减为互联网支付(全国)、移动电话支付(全国)、银行卡收单(全国)三项,牌照有效期至2026年5月。成立至今,快钱支付已覆盖逾4亿个人用户,650余万商业合作伙伴,对接的金融机构超过200家。

万达集团在2014年底以3.15亿美元收购快钱支付68.7%的股权。2017年,快钱创始人关国光将手中持有剩余的快钱股份卖给万达集团。股权穿透后可见,万达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万达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快钱支付。

实际上,快钱支付自2018年开始就屡屡有出售消息传出,苏宁、中石化、外资背景公司、掌上汇通就收购快钱事宜和万达集团有过接洽,不过都未达成交易。2020年,也曾传出京东数科(现京东科技)将收购快钱,交易价格在16亿元左右,以弥补京东旗下支付机构网银在线的线下收单资质短板,但此事到目前也没有新进展。

互联网巨头热衷支付牌照

记者注意到,在字节跳动有意收购快钱支付之前,阿里、腾讯、百度等老牌互联网巨头就通过申请获得支付牌照,美团、拼多多、快手、华为、哔哩哔哩等众多头部互联网企业近两年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也获得支付牌照,布局支付业务。

王蓬博指出,支付已经发展成为金融服务和商业数字化的基础设施,支付牌照重要性凸显,所有金融服务必须持牌经营又成为近年来必须遵守的监管政策,所以也会有更多类似抖音这样有自己支付场景的平台想要获得支付牌照。

“支付牌照的重要性体现在:一方面,拥有支付牌照可以帮助互联网平台在提升合规经营水平的同时,降低支付通道成本;另一方面,部分互联网平台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流量和数据,利用支付进行沉淀,可依托商业链条、场景拓展相关增值服务,完善自身平台的生态体系。”王蓬博进一步表示。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记者表示,互联网巨头获取支付牌照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提升金融牌照含金量,拓宽业务范围。流量巨头在金融领域“跑马圈地”的赛程已进入第二阶段,从扩大数量到提升质量,各支付牌照展业范围涵盖了互联网支付、线下收单、预付卡等不同内容,对于巨头自身合规展业起到推动作用。

二是与集团业务板块形成协同效应,支付作为金融业务交易流转的底层支撑,在集团金融生态圈中具有重要作用,以支付工具为入口既可以连接C端用户,又可以连接B端商户,还可以搭建开放平台聚合各类资源,功能多样,堪称“神器”。

三是抵御外部竞争,如今支付、消费金融等含金量较高、有利于数字化转型的金融牌照已成为巨头们的“标配”,“配齐”这些金融牌照,不仅有利于完善金融业务板块,还能够在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潮流背景下,促进巨头的数字化转型。

王蓬博表示:“后续行业仍然会处于动态整合的过程中,但牌照数量一定会持续减少,且集中度更高。而且预计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正式发布,牌照的类型也可能会慢慢起变化,支付机构业务类型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