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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商研判,二月底到三月中旬山东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且全省无降水过程,气温较常年同期略偏高,有一次降温和多次大风天气,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省森防指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平稳。
春季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旅游休闲用火“三峰”叠加,野外用火点多线长面广,管控难度加大。要把加强源头管控作为第一道防线,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强化对旅游入山人员、少年儿童、智障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的重点监管。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跟踪督促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生产用火提供保障,四级以上高火险时段要在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特别要引导户外运动爱好者行走正常旅游线路,并加强与户外活动组织的沟通联系,做好登记管理。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当地林业、公安部门要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各级要加强会商研判,高火险时段对火险等级进行不间断监测,滚动研判,发及时布预警信息,分级落实应对措施。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扑火机具设施要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各级扑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遇有火情,严格按规定启动扑火预案,科学扑救。要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充分发挥消防水车、高压串联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的作用,集中力量实施以水灭火作业。余火清理要划片包干,将过火的每一个区域、山头、地块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严防余火清理不力导致死灰复燃。
各地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政令畅通。要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林火监测的热点信息,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
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火灾发生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未履行职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