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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警务”守护绿水青山情况。
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修春清介绍,今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等突出犯罪活动,为守护齐鲁大地绿水青山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化“生态警长”机制,纵深实施“生态警务”。一年多来,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任务,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派出所”“生态警务室”,广泛设立“生态警员”“生态辅警”,不断丰富“生态警务”的内涵。
二是突出主责主业,提升以打促防能力。对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妨害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突出违法犯罪绝不姑息、坚决痛打,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严打以“生态修复”“污染治理”为幌子实施污染环境、骗取财政补助犯罪行为;严打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守护好国家自然资源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打不法企业为降低生态成本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废、固废违法犯罪,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3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00余名,先后成功破获了一批公安部、省公安厅重点督办案件。全省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其中,济南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雷霆”“猎鹰”专项行动,针对破坏自然资源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密切行刑衔接,提升协同共治水平。不断加强与检法机关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风险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联合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打击“洗洞”盗采金矿、打击整治盗采海砂、打击破坏古树名木、“清风”“护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先后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国家林草局合肥专员办联合印发《关于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协作配合办法》,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联动机制,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山东黄河河务局建立黄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勤联动协作机制。针对工作中发现监管薄弱环节,深挖破解行业“潜规则”,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建议函,推动完善监管,堵塞工作漏洞,最大限度防范污染环境犯罪带来的现实危害,有效避免破坏自然资源犯罪造成的国家矿产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损失,有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