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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办印发《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纳限的若干政策》,明确对新升规纳限企业给予3万元到24万元不等的奖励,并实行免审即享或限时即享,以“真金白银”的扶持调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积极性。
升规纳限,即市场主体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为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升规纳限,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研究并出台了《若干政策》,在我市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合格且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市场主体均适用。
《若干政策》明确,对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入规次年年产值超5000万元且产值增速50%以上(含50%)或年产值超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百分点)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规后稳定在库满1年且年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的“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升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24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增入库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批发业单位、年销售额超过600万元的零售业单位,稳定在库1年且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1.2倍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入库年营业额超过300万元,稳定在库1年且年营业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1.2倍的住宿业、餐饮业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稳定在库3年,年销售(营业)额分别居全市前10位且增速超过全市平均的限上批零住餐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稳定在库1年,年销售(营业)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1.3倍的限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入库建筑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若干政策》还明确,对首次升规,稳定在库满1年,企业经营较好、发展稳定,在库期间营业收入超过全市平均增速或增速达到2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对于上年10月至升规期间新开业(成立)的企业,且稳定在库满1年,给予企业管理团队8万元奖励。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奖励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或限时即享,政策支持的升规纳限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计算。